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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章程(讨论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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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章程(讨论稿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
第二条        :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由热心为广大在京老乡服务的单县人自愿发起成立。理事会接受单县在京全体老乡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单县在京同乡的共同利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在京单县人共同发展和进步。
第四条        :理事会为非赢利性组织,经费资金来源为筹备组自筹、老乡团体或个人捐助。
第二章 宗旨
第五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网聚人脉,汇单县在京各行各业精英;乡情无价,打造齐鲁老乡互帮互助平台”,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在京常住12万单县人、在京高校许多单县籍学生、现有山东人在京网络资源、山东驻京团体机构、山东在京企业、等,在原有的三年多的山东人在京网站论坛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全新的、技术先进、内容丰富的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为广大的单县在京同乡提供一个乡情交流、信息分享、资源共享的全新平台,发挥山东人团结互助的精神,发扬山东人诚信、义气、大度的优良品格,维护山东人世人公认的良好口碑,形成山东人在京最大的互助群体,发挥团队竞争优势,实现山东在京老乡的共同发展。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理事会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        组建老乡网(博客、论坛):理事会将借助老乡的团队力量、继承数年来各位先知先觉的老乡通过网络传递乡音乡情的丰富经验,团结一心,组建崭新的、技术一流、内容丰富、贴近老乡生活的会。
二、        维护老乡网:理事会通过汇集一大批有创意、懂技术、有激情的老乡网站管理团队,从网站后台技术开发、到前台内容充实,实现对老乡会进行有效的、科学的、持续的、健康地发展。
三、        推广老乡网(论坛):理事会通过各种渠道:老乡之间的介绍、其他网站的连接、公众网站的信息发布、组织各种老乡活动、搜索引擎连接、QQ\MSN\POPO\SKYPE等即时沟通工具、各种平面媒体等对老乡网站进行持续的、健康的、客观的宣传推广。。
四、        组织老乡活动:理事会通过网络平台,有组织、有秩序、低成本的组织各种有意义的、有价值、内容丰富的、形式多样的老乡聚会活动,帮助老乡相互交流信息、互相学习、倾诉乡情,并以各种兴趣小组、专题沙龙、行业协会的的形式固定下来。
五、        整合老乡资源: 理事会通过对老乡各种信息加工整理,整合各种老乡资源,沟通供给与需求,减少信息成本,增加求助渠道,实现老乡资源互补。
六、        汇聚老乡人脉:理事会通过网络技术平台丰富老乡人脉,扩大交往范围,引导老乡构筑个人人脉网络。
七、        帮助弱势老乡群体:理事会通过汇聚老乡人力资源、财力资源、智力资源,形成巨大合力,帮助在京老乡中的弱势群体,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如爱心助学、义务植树、为高危病人捐款等等。
八、        维护山东人在京口碑:理事会通过各种管道在老乡中倡导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激山东人的自豪感,自觉地维护山东人的口碑,随时随地体现山东人的形象,树立身为山东人自豪感和责任感。
九、        关注单县老家发展:理事会通过网站平台发布老家的山东发展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山东家乡的发展。
十、        促进山东人在京创业:理事会通过网站平台为老乡中的项目和资金牵线搭桥,鼓励和帮助山东老乡在京开创自己的事业。
十一、        加强与国内外山东老乡会交流:理事会积极组织与在京的各方面团体和组织加强沟通,寻求合作。积极与北京以外的各省市的老乡会取得联络,加强沟通,寻求合作,积极与港澳台以及海外的山东老乡组织取得联络,加强沟通,寻求合作;最终实现老乡利益的最大化。
第四章 会员
第七条        :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一)申请加入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山东老乡投资或管理的企业、与山东相关的机构和社团组织,承认并遵守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章程;
(2)积极参与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活动;
(3)提供一定会费。
团体会员指派代表作为个人会员参加理事会,在遵守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相关质地前提下有权通过老乡网络平台对本团体开展推广活动。
(二)申请加入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注册的山东老乡;
(2)必须熟悉网络并有足够的时间登陆老乡网站;
(3)必须拥有推动山东在京老乡网(论坛)发展的人力、财力、智力、影响力等资源;
(4)必须有时间参与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活动;
(5)必须承认并遵守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章程;
(6)必须有为广大在京山东老乡服务的热情和激情;
(7)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
(二)由秘书处审核,经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批准,具体投票方式可以电子邮件为准;
(三)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和章程一份。  
(四)初始会员由本章程的发起人和发起人推荐人组成。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的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服务;
(三)获得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提供的相关信息;
(四)对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 执行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的决议;
(二) 维护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完成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四)提供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所需资源;
(五) 向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并交回会员证和章程。会员期满后第二年超期三个月不参加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在社会上有不良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网站注册老乡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章程;
(二)决定老乡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三)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注册老乡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或者200人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老乡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老乡大会每1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注册老乡大会设理事会,是注册老乡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老乡大会负责。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人、副会长数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数人、顾问数人。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季度(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的总负责人是理事会推举的副会长。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的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网站的总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会长的主要职责: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为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理事会成立半年内会长代理秘书长,各副会长分工代理各副秘书长。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
理事会设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注册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注册会员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得作为理事会成员。监事会主要职责:
(一)  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  出席理事会;
(三)  监督理事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理事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  督促理事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  对理事会成员违反理事会纪律,损害理事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  对理事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  对理事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经费来源。
(一)团体成员缴纳会费;
(二)社会赞助、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七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终止动议须经注册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经清理所有资产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条        :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注册老乡大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用于发展与单县在京同乡有益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单县在京同乡会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单县在京同乡网(论坛)理事会筹备组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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